人才管理开发科工作职责
拟订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和审批人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工作;办理市直和中央、省驻梅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审批及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梅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办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私)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政审工作;贯彻、执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执行国家和省、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外国专家证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的审核、发放;审核引进国外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项目;负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