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科工作职责
执行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核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的审核;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福利费的掌管使用以及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指导退休、退职人员的安置管理工作;负责高级职称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工作。